岑紹強、岑紹思、岑紹膠因保管不善,將集體土地使用證:春府集用(2011)第0000974/101600095號遺失,根據(jù)《不動產(chǎn)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集體土地使用證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岑紹強、岑紹思、岑紹膠
2024年10月12日
聯(lián)系電話:0662—7730039。
聯(lián)系人:楊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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